♦️受不了「檢舉」!前319槍擊案檢察官怒提行政訴訟
「檢舉魔人」惹人怨,連名律師都受不了!前319槍擊案承辦檢察官、知名律師王森榮,因不滿開車時2度遭「檢舉魔人」檢舉交通違規,罕見地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賦予民眾舉發違規,已違反憲法保障人民隱私權、且違反比例原則,向高雄地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台南市交通局撤銷2份交通違規裁決書。
王森榮是中央警大碩士,司法官第36期結業,曾任前副總統連戰隨扈,曾任職台南地檢署10多年,偵辦過前立委廖福本賣奇美假股票案,衝到立法院搜索,也承辦過319槍擊案,後來調任高雄地檢署,在2010年辭職轉任律師。
王森榮今年2年28日開車行經高雄市國道一號北上楠梓旗楠路出口處時,因轉彎未依號誌指示行駛,遭民眾錄影後檢舉交通違規,被裁罰6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5月4日他行經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一路與建軍路交叉路,未打方向燈又遭民眾錄影檢舉違規,被裁罰1200元。王雖向高市警局申訴,警方依台南市交通局裁決書認違規屬實,仍予裁罰。王認為權益受損,提起行政訴訟。
王森榮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賦予民眾檢舉違規,牴觸憲法保障人民「隱私權」及「比例原則」,已違憲侵害人民權益,且違反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
他強調,警方舉發交通違規有嚴格規定,包括執勤地點、項目應事先經主管核定,非經主官核准,不得以「便衣執勤」,而如員警以「固定式」科學儀器採證違規時,應每3個月於警察局網站公布其設置地點,如有異動並隨時更新公布,且若以照相採證時,應著制服於明顯處所公開執法,並將違規要件完整攝入。
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竟賦予非執法單位之一般民眾,可自行以非經精密檢驗之設備,如智慧型手機拍照或錄影方式,無時無刻、無處不可的對周遭民眾進行蒐證及檢舉。換言之,任何人均可行執法單位採證之事,卻勿須受有執法單位所受限制,形成法秩序矛盾,亦讓憲法規範保障人民公共場域基本權利、隱私權之意旨蕩然無存。
他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立法目的是欲追求於警力有限情況下,藉由民眾透過適當管道檢舉,以舒緩警察負荷,但結果卻造成民眾常態性之檢舉,甚至於將其視為營利管道而牟私利,也因警方接獲民眾檢舉,即有舉發義務,而無任何裁量餘地,反而造成警察沉重負擔,顯與立法目的背道而馳,並衍生社會之紛爭與不和諧。該規定已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屬違憲之法令,因此提起行政訴訟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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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透過自己手機拍照的違規檢舉,
因未透過標準檢驗,合法認定上恐有不足,
所以可能在舉發時產生誤差或合理懷疑性,
為避免過多民怨,若檢舉內容非重大違規,
應給予違規者一次勸導的機會。
所以警察到場取締也不能用手機拍照吧?
雖然名義上電腦製單是透過警用小電腦啦,
但實質上警用小電腦不也是iphone嗎?
身為基層警察,我完全了解檢舉業務的繁重,
也親身體驗過有很多檢舉根本無法成立、
造成報案量過大、使重大違規處理延宕,
只要兩天輪休回來就多了七八百件要處理,
難怪交通業務承辦人這個職位沒人要當。
警方透過檢視民眾上傳的檢舉內容,
決定開出符合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的罰單,
這是目前設置檢舉網站最主要的目的與功能;
但我之前就看過上傳一張前車排氣管的照片,
民眾檢舉內容只寫三個字—「超大聲」,
請問透過單一張照片該怎麼祭出罰單呢?
民眾是認為照片可以發出聲音嗎?
當然也會出現很多明明符合違規的要件、
承辦人卻因任何理由不予舉發的案例,
這只是舉例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
只要程序過程經過人工辨識,
就不存在絕對的公平。
而這些民意代表們的出發點,
即便是我一廂情願的是認為也罷,
他們是為了減少基層警察的業務量。
但提高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品質內容,
不應該拘泥與提供違規內容的形式或工具,
而是應該想辦法提高民眾檢舉的素養,
更源頭應該是去檢討停車格的設立、
甚至是買車身分的篩選條件才對。
認真說的話應該是改變受理檢舉違規的形式,
而不是限制檢舉違規的工具吧?
既然無法解決違規達人違規停車的亂象,
那我們就來解決檢舉達人檢舉違規的工具吧!
這樣就沒有人會違規了呢¯\_(ツ)_/¯
小小抒發一下,個人觀感較重,
我也不是什麼公眾人物,要鞭請輕點>_<
#一線三的日常
Photo by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Written by一線三
Post by M編
https://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10/01/14/LCEWA01_100114_000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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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最好用的違規檢舉網站就在新竹上線啦!】
在我長期關注我們新竹交通議題的同時,也經常收到市民陳情交通違規的情況。我可以理解市民朋友往往期待能由議員協調派出所加強執法,但目前全台都有警力不足的狀況,讓警察同仁需常長時間工作、輪班,個人健康都不一定顧得好,怎麼兼顧交通違規執法呢?
為了解決這問題,我經常督促各派出所的所長,如果民眾打110檢舉違規,務必依法行政,該開單時則開單,如此才能收到勸阻之效。而同時,我也期許市民朋友能一起來守護交通秩序,自己的城市自己救,看到違規馬上來檢舉。
以我過去在竹科工作的經驗,我很快瞭解到若要提升檢舉改善交通的成效,新竹市違規檢舉網站有很大的改善空間,介面要更簡潔,使用上更直覺才能有效提升使用率。
因此自去年上任以來,我就一直持續關心 #新竹市交通違規檢舉網站 的改版議題,也一口氣送出好幾封改善建議信,和警察局交通隊積極討論檢舉網站的改善事項。
終於,一年過去,終於看到成果了!新版檢舉網站有幾個特色:
① 24hr內免重複身份驗證:
目前檢舉已經是完全實名制,檢舉人需完全負責。各縣市的檢舉網站,幾乎每次送出檢舉後,想再檢舉其他案件都要重複一模一樣的檢舉人身份驗證動作。只要檢舉數量稍微多一些,這樣機械化的驗證動作,很容易造成疲乏,因此簡化驗證流程有其必要性。
② 新增連續檢舉功能:
過去的檢舉網站,都是每一次檢舉、每一次重複輸入個資,而新竹市的新版網頁只要按下 #繼續檢舉,就不用再重新輸入了。
③ 提升附件上傳容量:
舊檢舉網站容量才 20MB,實在不符合現代行車記錄器、手機影片等大檔案的潮流,因此本次改版提升到80MB。
④ 光纖寬頻上傳:
舊檢舉網站上傳速率僅 10MB,現在頻寬提升 30倍達300MB。
⑤ 輸入資料暫存:
使用政府網站應該都遇過「一個地方輸入錯誤就送出失敗,接著要全部重新輸入」的窘境,但新版網站已新增資料暫存功能,減少重覆輸入提升效率。
⑥ 新增下拉式搜尋選單:
路名、違規項目等,因為選項多,下拉式選單相當長,現在可以直接在欄位輸入關鍵字搜尋,加快資料輸入效率。
好用的資訊系統仰賴好的開放商,新的網站會好用,是因為有「Fixtw - 極速檢舉」的開發者來協助改版作業,Fixtw是相當有口皆碑的好網站,同樣的開發者所更新的新竹市交通違規檢舉網站,絕對會讓大家有耳目一新的感受。
也呼籲市民朋友們不吝以 #市政信箱 多鼓勵我們警局的「交通隊」,讓市府知道做對的事情民眾會支持,在未來能有更多動力持續優化網站,我們一起努力讓新竹有更好的交通秩序。
#政黨票投綠黨
#新竹多兩席立委
#從地方到中央全面落實交通改革
👮新竹市交通違規檢舉網站👮♀️
http://bit.ly/2RrH7bA
📰新聞連結📰
竹市交通違規檢舉提升網速與容量 達人檢舉量暴增
https://bit.ly/38e18b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