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興路龍鳳公園兩端槽化線爭議 會勘要求強化標誌改善
花蓮市永興路龍鳳公園分隔島兩端路面,最近被劃設大面積的槽化線,引發用路人疑慮,甚至有駕駛行經挨罰,而在服務處接獲民眾反映後,3月11日上午邀集有關單位現地會勘。我在會勘時指出,許多民眾並不了解槽化線是禁止跨越的,交通單位有必要強化用路人的交通觀念,因此提議已劃設槽化線的永興路府前路口以及永興路中美路路口,均應設置更為明確的標誌,並且補強引導線,讓車輛循線轉彎,避免受罰。
昨日上午的會勘單位,包含縣警局交通隊、花蓮警分局、花蓮縣政府建設處交通科、土木科、花蓮市公所等單位,當地的民政里里長林志鵬,以及縣議員楊華美也到場關心。
一行人會勘過程中,也目擊許多車輛直接在槽化線上迴轉,這顯示用路人並不清楚槽化線是禁止車輛跨越的,而且除了許多民眾搞不清楚槽化線的功能之外,龍鳳公園兩端迴轉的爭議在於該處路幅非常寬,有可以迴車的空間,甚至在永興路中美路口處還夠寬到劃出一線迴轉車道,但卻劃了極大面積的槽化線,因此有用路人在遭到檢舉、被開罰後仍還一頭霧水,不知為何會受罰。
交通隊指出,用路人在永興路龍鳳公園兩端,如要迴轉,必須要越過該二處路口的行人穿越線,並循著白色導引虛線,開到府前路或是中美路的路口中央,才能夠轉彎,槽化線是形同分隔島的功能,不得跨越,否則會觸法。
交通單位所根據的法規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8 條第一款第三項,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者,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
基於友善行人政策與安全性考量,因此我建議委請權責單位市公所,在永興路與府前路口的龍鳳公園內的空間位置,新增明顯告示牌,提醒民眾再往前行駛至路口中央之後,再行轉彎或是迴轉,才能避免跨越槽化線而挨罰。
縣議員楊華美也建議,永興路與中美路路口,也應同樣新增明顯的告示牌,以及再增劃引導線,提醒用路人。
除了現況的補強之外,為了更達到行車安全,各單位均認為,應將龍鳳公園的實體分隔島的島頭延伸至中美路口,並涵蓋行人穿越線,如此一來新延伸的實體分隔島既可充當行人庇護島使用,也能直接省去該處原先劃設槽化線,所導致民眾產生是否可跨越的疑惑或爭議,如此既可以達到友善行人的目的,也讓行經該處的駕駛人不再混淆,行車相對安心許多,此舉也需要納入在地溝通意見。
我希望相關單位在依循友善行人的前提之下,訂定出無論是對於駕駛人或是行人都是最完善、最有效益,且令人一目瞭然的交通規劃,讓花蓮成為友善行人、行車安心的美好城市。
相關新聞:
花蓮news全民視頻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88646469311110&id=107411647434594
花蓮新聞雲
https://038.news/2021/03/11/%e8%8a%b1%e8%93%ae%e5%b8%82%e6%b0%b8%e8%88%88%e8%b7%af%e6%a7%bd%e5%8c%96%e7%b7%9a%e7%88%ad%e8%ad%b0-%e7%b8%a3%e8%ad%b0%e5%93%a1%e5%bc%b5%e7%be%8e%e6%85%a7%e9%82%80%e7%9b%b8%e9%97%9c%e5%96%ae%e4%bd%8d/
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Hualien/paper/1437275
更生日報
http://www.ksnews.com.tw/index.php/news/contents_page/0001466419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3的網紅陳善慧,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 市政總質詢】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陳善慧議員市政總質詢(108/11/21), 善慧秉持著為民喉舌職責為鄉親發聲,無黨無派理性問政,善慧的質詢重點如下: 一.舊市議會活化 上個月底(10/28)善慧與葉副市長、多位議員同仁一起到舊市議會勘查,探討舊市議會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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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博高架橋拆除工程已近尾聲 「臨時站西路」預計3/8上午6時通車
中博高架橋拆除工程已經進入第7天,今天一早我前往應變中心聽取工程單位簡報,並關心臨時站西路與建國路口刻正進行的鋪面工程施作情形,向市民朋友報告,中博高架橋拆除工程目前工程進度已達86.3%,比預定進度超前2.3%,也意味著,拆除工程已經來到最後的收尾階段,高雄新站將迎來以「臨時站西路」作為進出高雄車站聯絡道路的新時代。
未來的高雄新站,兩側採取站西路及站東路平面環抱的線型設計,在明年九月站東路開放通車前,將由臨時站西路肩負站區南北向共六車道的輸運服務,兩側均設有車站旅客接送區,並新設汽機車臨停區、計程車招呼站、公車停靠區及YouBike租賃站等設施,同時高雄車站也將既有的東側出入口,調整至站西路側,我也同步請求南工處、台鐵及高雄捷運公司務必確認站區相關指示標誌是否設置完成,並從使用者角度檢視各項路標、指引是否明確,希望能為旅客帶來全新的使用體驗。待站西路開通後,市府也會加派警義交於周邊道路及站西路的車站接送區,持續進行一個月的交通疏導作業,以確保交通順暢。
此外,我也特別選在夜晚至工地現場,瞭解夜間照明設施及相關反光標誌的設置規劃,在重要的轉彎路段,務必要有充足的夜間照明,同時在站西路接近九如路與建國路口處,也應該設置反光標誌,用於提高夜間行車的能見度,即便是站西路的路面,也應進行照明度檢驗,以確保照度充足,這些關乎市民朋友生命安全的必要設施,相信鐵道局南工處定能發揮工程專業加強補足,為市民建構一個安心駕駛的行車環境。
施工期間市民最為憂心的問題,就是行車時間的延滯,根據觀測資料顯示,各主要替代道路如自由-復興及中華路的平均行車時間,尚能與拆橋前的行車時間相等,顯見替代道路方案成功奏效;捷運高雄車站的運量於施工期間,也有約10%的成長(達十萬七千人次),在假日甚至有30%的成長,表示市民朋友已經熟悉轉乘疏導措施,利用台鐵與捷運的雙向轉乘進出高雄車站,得以有效紓解站區交通負荷,全賴市民朋友的高度配合。
這段期間,我幾乎日夜走訪高雄車站關心工程進度,也反覆來回於工區附近的每條替代動線,實際感受替代道路的車潮分流情況,建議市民朋友在未來的一年半時間內,持續利用替代道路往返南北通勤,讓臨時站西路提供旅客接駁使用,市府希望透過各條道路功能性的差異,合理分配南北車流,達到區域交通的最適化。
目前的站西路雙向是因應車站工區仍在施工的臨時動線,在中博高架橋引道拆除後,市府團隊也會持續與施工團隊合作加速站東路的打通,期望在明年的9月開放站東路通行,屆時高雄車站周遭的路網即告建置完成。再次的感謝,所有辛苦的工程及交管人員,因為你們堅守崗位,守護高雄市民度過工程期間每一個通勤的清晨與黃昏,期待工程儘速完成,好讓高雄新站及早與市民朋友見面。
#3月8日通車
#臨時站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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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彥甫議員 2020 年度工作報告
擔任議員的第 2 年,慢慢找到自己的戰鬥位置,也更清楚自身專業能夠施展的地方。雖然今年有些計畫受到疫情的影響,不過這一年來團隊的努力也算是有所斬獲。
✅ 改善交通安全
今年參與十幾次的路口改善會勘,深深覺得一個好的都市規劃和道路設計非常重要,如果規劃不當或是設計不良,所有的民眾都會不自覺地成為受害者。
有鑑於此,安排了 #火花羅、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來幫團隊上人本交通道路設計講座,增進相關的知識,並了解其他地方的優質案例。
今年兩次定期會,我分別就「#轉彎車道設計不良」及「#無號誌路口標準標線設計改善」質詢交通處,都獲得正面的回應,願意逐步檢討、改善。
南大路甚至出現全台少數的 #標線型偏心式左轉車道,引起廣大的迴響。我也特別建議交通處,未來配合路平,有類似問題的路口都應該重新設計標誌標線,提升道路順暢和行車安全。
✅ 推動人本環境
以人為本的交通規劃和都市設計,一直是我努力的目標。從小的斑馬線劃設、人行道設計、騎樓空間整平,到大的交通建設上,包括 #大新竹輕軌 和 #新竹大車站計畫,都盡可能將人本思維反映給市府。
「#公車服務品質提升」和「#步行導覽指標優化」也是我質詢的重點,市府也回應說會針對我建議的部分進行改善。
良好的無障礙步行空間,不只是讓市民朋友的生活更加安全和便利,也會讓外縣市來觀光的遊客覺得整座城市是對行人友善的,願意再來訪。
✅ 監督市政預算
在推動優質政策的同時,我也沒有鬆懈監督市政的力道,尤其是在五星市長的光環下,要公開針砭施政變得相當困難,但我認為確實需要有監督的力量來提醒,甚至制衡行政單位。
不論是在市府的重大公共工程(像是 #東門城廣場、#國際展演中心等)或重要政策上(例如 #2021台灣燈會),我都如實地反映民眾的意見和需求。
審議明年度預算時,我也嚴格 #把關市府的財政紀律,確保人民辛苦的納稅錢有花在刀口上,對於過度的一次性活動和行銷宣傳經費,訴求應該要進行刪減。
✅ 倡議土地及居住正義
從我擔任議員前就一路陪伴的 #公道三土地徵收案,一直到今年也終於塵埃落定,居民搬遷到新的房子,道路工程也發包開工。不過對於土地徵收的制度相關改革,我仍積極參與和倡議。
居住正義像是 #預售屋實價登錄、杜絕紅單炒作等,也是和中央通力合作,提供地方的案例,加強督促的力道,希望讓房價回歸到真正的市場機制。
至於新竹市依然掛零的 #社會住宅,這一年來我也不斷督促市府應有積極作為,應以完整、專業、負責任的施政態度來推動社宅的進展。
同時也分享我至荷蘭考察社宅的經驗給市府相關單位,希望將來在新竹市推動的社宅,不只是建築物,而是提供多元服務、享有優質居住品質,甚至能 #帶動社區營造發展的活力社區。
✅ 關懷身障福利
談政策、講監督,看起來都很硬、又臭又長,但別忘了,我也是有溫暖的一面!這一年來持續關懷、協助新竹市的身障社福團體。
3 月號召志工製作布口罩贈送給 #新竹市腎友協會 ,助腎友抗疫情;暑假幫忙社團法人新竹市智障福利協進會的暑期營隊募集到 25 天的點心,很感謝 20 多間愛心店家的贊助(https://reurl.cc/4m2lnv),用點心加持讓愛心加倍。後來也幫 #新竹市腦性麻痺協會 借到西門國小的場地當 #新竹小光芒LIb身障兒童棒球隊 的練習場。
因緣際會下接觸到了身障手搖車,為了在新竹市能夠讓身障者有更多發揮的空間,不但親自報訪台北的專業團隊 #生命勵樂活輔健會,也協助在地團體跟社會處協調,希望能促成手搖車的團體借用辦法。
✅ 媒合社區資源
今年也很幸運能透過媒合 #台灣新希望協會 的資源,將藝術課程導入 #新民社區,讓長輩們可以體驗動手創作的樂趣。
同時因應明年燈會,也把藝術指導老師引進 #海濱社區,準備結合社區工班的力量,一起製作高達兩公尺的螃蟹花燈,相當令人期待。
☀️ 迎向 2021 牛轉乾坤 🐮
今年是不太平靜的一年,能夠順利地走完,真的要感謝許多人的陪伴與協助。我相信明年 2021 我們一定可以完成更多目標,希望大家繼續給予彥甫團隊肯定與支持。
最後,預祝各位新年快樂,牛年扭轉乾坤,將所有不順轉化為前進的動力,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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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達路口中心轉彎 在 陳善慧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 市政總質詢】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陳善慧議員市政總質詢(108/11/21),
善慧秉持著為民喉舌職責為鄉親發聲,無黨無派理性問政,善慧的質詢重點如下:
一.舊市議會活化
上個月底(10/28)善慧與葉副市長、多位議員同仁一起到舊市議會勘查,探討舊市議會活化問題,善慧認為舊市議會位於市區黃金地段已閒置多時,希望應盡速辦理有效活化文化資產,帶動週邊的發展,經濟發展。
二.左營區辛亥路花賞大樓一案
善慧接獲花賞大樓住戶陳情,有關花賞大樓一、二樓變更用途適法性的探討,該大樓1~2樓為建設公司所有並向市府提出變更使用目標,由2樓原本的「市場使用」改為「商業使用」,引發多數大樓住戶質疑變更為商業使用的過程存在瑕疵,善慧督促市府相關單位務必針對次案盡速解決,還給花賞大樓住戶們一個良好的居住品質。
三.右昌地區0719豪雨淹水問題
善慧自108/07/19淹水當日以來就非常的關心,並持續追蹤市府召開第二次檢討會議的進度,因108/07/19大右昌低窪地區淹水疑似機組運作上的瑕疵所造成,希望市府能儘速回應鄉親的盼望~應比照去年823對淹水50公分以下損害的適當慰問補助。
四.大右昌地區淹水問題探討
為徹底解決大右昌地區淹水,善慧主張興建地下滯洪池,淹水一直是大右昌低窪地區三、四十年的痛,目前雖已有抽水站,但仍無法解決大右昌地區的淹水問題,主因在於週邊高地的雨水往右昌低窪地區湧入。
善慧提到可借鏡臺北文山區設置地下滯洪池的案例,於三山街與德民路口興建地下滯洪池,才能徹底解決大右昌地區長期以來的淹水問題。
五.加昌路729巷磚造水溝更新
楠梓區加昌路729巷兩側排水溝為早期磚造道路側溝,年代久遠遲遲未更新改造,建請市府水利局相關單位針對此道路加速改善。
六.楠梓區壽民路路面塌陷問題
楠梓區加昌里壽民路路面坑洞重鋪之後確實常發生塌陷,經檢查為地下箱涵破損,建請相關單位針對壽民路段箱涵老舊應全面更新。
七.爭取高雄煉油廠區內應規劃一條寬敞道路直通後勁學專路
高雄煉油廠區都市審查在即,經濟部目前規劃楠梓加工區第三園區落腳於高雄煉油廠內部分區域,未來的交通流量將更為龐大。
金屬工業中心前(民族路省道旁)高楠公路1003巷是後勁及周邊鄉親通往高楠公路、民族路的必經路線,而現行道路環場道路蜿蜒而狹窄、險象環生,時時常有車禍事故,鄉親期盼已久,建請市府加速督促「將高楠公路1003巷(金屬工業中心前)道路直接穿越原中油廠廠區→直通後勁學專路」,解決上下班尖峰時段交通壅塞問題、降低廠區前平交道交通事故的發生、舒緩楠梓百慕達的交通,對於後勁地區居民、仁武地區居民(例:中華社區)及省道沿線居民要往返後勁地區或楠梓加工區上班時更加便利安全,消防、救護、警察及其他單位再執行緊急勤務多了便利性。
✅本項提議,感謝李四川副市長應允全力配合規畫。
八.捷運R18油廠國小站停車位不足問題,建請市府規劃增設停車位。
九.爭取蓮池潭開放局部垂釣
縣市合併後,市府禁止釣客於蓮池潭垂釣,讓許多喜好垂釣的鄉親非常失望,應鄉親陳情,善慧要求觀光局不該引用養工處對公園水池禁止釣魚的法規來管理蓮池潭,應要另立專法、開放部分區域垂釣,讓蓮池潭觀光與遊憩兼具,且能更多元化。
📌 因時間關係質詢其他議題,善慧另提書面質詢如次:
🔶交通違規檢舉 連續開罰問題:
善慧於上週接獲陳情,鄉親於47秒內因在巷弄內轉彎未打方向燈,被檢舉人跟蹤式的檢舉,遭開罰四張紅單!善慧感嘆這種幾十秒內的連續性、跟蹤式的檢舉案件,幾乎已是病態的行為?
善慧認為交通裁罰單位不應見獵心喜,應檢討比例原則及思考檢舉人是否已逾越正當手段或違法行為,並通盤檢討、改善讓人詬病的不當裁罰。
🔶高雄敬老卡使用多元化:
許多鄉親反映我們高雄的敬老卡使用不夠多元,與其他城市相對遜色,善慧建議比照或參考臺中等城市,讓高雄敬老卡使用多元化,鼓勵長者走出戶外,樂齡、樂活,為高雄注入長青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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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達路口中心轉彎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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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未達路口中心轉彎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質詢日記 #20190408
#監視器採購
我們警局的監視器,前3年有保固,第8年可以報廢。但問題就出在使用了3〜8年的機子。根據資料,高雄市3年內的監視器數量是2,278台(10%),3〜8年的是14,721台(62%),8年以上的是6,627台(28%)。以監視器平均使用年限是5年來算,如果有30%以上的監視器是壞的,也不令人意外。
8年以上可以淘汰的監視器有6,627台,但今年市政府編列3,000萬要更換678台,也不過汰舊換新10%。沒辦法換新,那重點就是維修!
所以今天質詢的重點是:如何確保廠商在機器壞掉時,廠商能夠盡快維修。過去的採購方式是由市警局統包(包含設備及維修),但因為是全高雄市監視系統的大標案,很可能是外縣市大廠商來投標,維修再轉給高雄下包商,於是就會出現維修時的資訊傳遞落差。
現在的作法好一些,設備由總局統包,維修則由各分局發包。我請教警察局長,如何確保監視器採購品質?設備過去的維修紀錄是否有如實記載?如果用維修紀錄來作為設備品質及維修服務的判斷,是個很簡單的指標。李局長認同這樣的概念,並承諾廠商的維修紀錄會作為未來採購評選的參考。
另外,如何跟民間裝設的監視器座公私合作,針對市府監視器的配置缺口,去媒合民間鄰近的監視器來輔助車禍、事故的調閱,李局長也承諾會這樣來進行。監視器的問題,是市民有感的,我會繼續去追蹤。
#保護行人路權
2017年底〜2018年初,高雄曾經推動加強取締不禮讓行人的汽機車違規,一個月舉發的案件數高達32,000件,代表高雄市的行人路權真的很糟糕,包含機車騎上人行道、汽機車不禮讓過斑馬線的行人 ….我請教李局長,這樣的執法是否會繼續推動,李局長承諾會繼續推動,並且要求對於公車及大車轉彎時蜂鳴器的使用。
相對台北已經在58個路口加強執行,當車輛轉彎時,需與行人需保持3公尺距離,若違規者將開罰1200到3600元。高雄在禮讓行人路權的執法上,還需要更加強,另外我也會要求交通局必須檢討某些路口斑馬線的劃設位置,必要時斑馬線必須往路口後方退縮,讓汽車轉彎時,有更充分的緩衝時間可以禮讓行人通過!
還有騎樓及人行道被占用的問題👉https://npptw.org/1YpIm4
#消防員救護勤務
高雄市的消防員,平均一個人要服務1,763位民眾,已經遠遠超過1,500人的服務基準量。而消防員在夜間的勤務,最繁重的是救護車的載送工作。新加坡在四月開始,已經開始實施消防救護車不載送「非緊急病患」。我要求消防局檢討目前的作法,在分級檢傷4、5級時(非緊急),授權現場EMT-P 高級救護技術員有自主判斷權,情況許可下,得請民眾自行處理,不再用消防救護車運送。黃局長回應,目前做法是分級檢傷4、5級時,若民眾要求消防救護車載送,需自費1700元,避免消防資源被濫用。
#政府的數位治理
我請教研考會,目前高雄市只有研考會下的資訊中心,如何協調各局的資料交換及介接,讓市民在申請補助及場地租借等等措施時,有簡單的介面可以使用?對市民來說,要申請書件時,用一個單一平台登入系統就可以申請,不需要再去書面申請或電話查詢。研考會李主委回覆:已經在研議成立資訊科技局,但時程未定。我再問,在資訊科技局成立前,市府什麼層級來擔任整合的角色,李主委回覆:研考會會負責。
我提出,如果研考會負責個高雄市政府的數位治理,那層級必然不夠,我要求研考會主動向副市長提出,成立跨局的資訊整合平台的必要性,並且必須由市府一級主管來主政!
關於政府數位治理,先前討論請看👉https://npptw.org/TsnzXL
#三民東區的活動中心不足
民族路以東、建工路以北到覆鼎金這個區域,是三民區人口密集區,但活動中心卻連一個都沒有,要辦集會、講座、運動、社交活動等找不到場地,甚至有里長要找鄰長開會,卻無場地可用。我要求民政局盤點此區閒置空間,媒合公共空間,讓里長及市民有活動場地可以申請借用。
未達路口中心轉彎 在 Andy老爹- 沒過中心點才轉彎,因此有肇責..... 真心想請問專家 的推薦與評價
路口 設計不良為次肇因,應負15%~20%肇責所以路口會改進嗎?? ... 未達中心點轉彎確實可以罰,但問題是這事故是有人吹紅燈,跟未達中心點有甚麼關係? ... <看更多>
未達路口中心轉彎 在 1.未達路口中心處搶先左轉彎。 2.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深夜 ...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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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達路口中心轉彎 在 Re: [討論] 原來轉進停車場不用讓直行車- 看板car 的推薦與評價
直接回文
先說結論:警察又在唬爛解釋法條
來看法條
第 48 條
1.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
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
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第48條1項六款,很直白的跟你說轉彎不讓直行就是違反這條,並沒有限定交叉路口這個
前提條件。有交叉路口前提的是第三、七款。不同款之間的前提條件不互相適用。這基本
邏輯警察還可以亂套。跟之前機車騎外側快車道被攔下來說不能騎一樣,不懂法條胡亂解
釋。
※ 引述《QmaxQ (米漿混豆漿)》之銘言:
: https://youtu.be/c3-DQn0PkWs
: 結果其實只適用在交岔路口
: 因為轉進自己門口、停車場、賣場等,不算路口
: 而是路段
: 所以警方說並不用禮讓直行車
: 各位知道了嗎?
: 以後看到有人轉進停車場沒讓直行車
: 不能生氣叭他喔
: 好奇這車禍要怎麼判定肇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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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isdom (27.247.0.99 臺灣), 11/22/2022 10:45:25
等一下,所以你現在糾結的點是在從對向車道轉動方向盤切過其他車道進入停車場。這個行為是不是轉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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